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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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毆打他人治安拘留後果是什麼?

一、涉嫌毆打他人治安拘留後果是什麼?

涉嫌毆打他人治安拘留後果是什麼?

涉嫌毆打他人治安拘留後果是面臨着行政拘留,如果只是單一的毆打行為最多拘留十五天,如果還有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合併執行最多拘留二十天。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執行規定是什麼?

公安機關依法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實體性問題,作出是否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及給予何種治安管理處罰的決定。執行,是指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決定的內容和要求予以具體實施的行為。對一個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實行“分別決定、合併執行”的原則。

分別決定,是指對於一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就其每一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分別依法進行決定,確定對每一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合併執行,是指將分別決定的治安管理處罰合併起來,並將同一種處罰的數額和期限相加在一起,最後決定給予哪些處罰及給予多重的處罰。

例如,張三毆打李四後,又盜竊王五的自行車,情節都比較嚴重。公安機關對張三的處罰方法應當是:首先,對張三毆打他人的行為和盜竊的行為分別作出決定,如對毆打他人行為決定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對盜竊行為決定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其次,將兩次行政拘留的期限相加在一起,合併執行行政拘留14日;將兩次罰款的數額相加在一起,合併執行罰款600元。也就是説,公安機關在決定後,要對被處罰人執行罰款6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存在打架鬥毆的話,是需要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罰,沒有沒有達到輕傷以上後果的,就是按照行政處罰,也就是需要對此進行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已經達到了輕傷以上後果的話,需要按照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