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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仲裁的程序是什麼

勞務仲裁的程序是什麼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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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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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員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均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具體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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