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3.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TAG標籤:訴訟管轄 法院 訴訟仲裁 起訴 經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