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普法法律網 產權轉讓合同 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自留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甲方:乙方:甲方自願將 巷 號 自住房屋後的一塊麪積約 平方米村民自留地有償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一、乙方願出資 元支付給甲方作為青苗補償費。二、甲方自協議生效後可從本人無償使用該自留地五年,但只限本人使用,其它任何人(包括子女)不得使用該自留地。三、五年期滿後甲方該自留地將歸乙方所有及使用,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四、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見證人:二0 年 月 日 TAG標籤:自留地 使用權 協議 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