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違反職責罪

當前位置 /首頁/罪名庫/軍人違反職責罪/列表

遺失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遺失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遺失武器裝備嚴重影響重大任務完成的;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遺失的武器裝備被敵人或者境外的機構、組織和人員或者國內恐怖組織和人員利用,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遺失的武器裝備數量多、價值高的;戰時遺失的,等等。

涉嫌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予立案。

TAG標籤:武器裝備 遺失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