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1.3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三十條 擾亂、衝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的,公安機關可以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TAG標籤:司法解釋 集會 示威 遊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