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2.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和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羣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行為。 TAG標籤:性質 黑社會 領導 組織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