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律师解答

公司转让前债务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同时也规定了转让方对于债务问题应该提前告知受让方清算。

公司转让前债务怎么办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