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