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的转让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以某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通常认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处的债权是法定债权,不是意定债权。

2、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