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能作为债务纠纷中的证据 普法法律网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以的。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TAG标签:证据 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 录音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