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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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

夫妻一方欠债不还,在被起诉之后仍未积极返还的,对方可以到相应的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婚后属于夫妻在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共同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共同财产,此时需要确定的是这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首先,欠债还钱,属于债务人的法定的义务,此时申请执行借款人的住房也是情理之中。但是有一部分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应当确认的时候,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的借款时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

2.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并非都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一方借款是为了满足夫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夫妻双方如果存在一定的协议说明债务归属,对于双方有一定的效用,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其次,如果夫妻一方所借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此时如果债务起诉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1. 如果夫妻住房属于被扶养家属生活所必要的住房时候,此时不得进行拍卖;

2.如果住房属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时候,此时不得强制执行; 如果确定被执行人被扶养人有其他的住房的时候,用以维持和保障生活,此时可以执行相应的住房。

最后,一般法院要执行住房的时候,需要经过法院审判之后方可进行,如果此时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时候,同时是由于夫妻中的一方个人名义所借的借款, 此时可以提出异议,如果遇到处理难度,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