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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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诉讼中如何解决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诉讼中如何解决共同债务
律师解析:离婚共同债务解决方式如下:
一般由共同财产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