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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怎么才有效

债权转让怎么才有效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便签署转让协议也无效。
(四)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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