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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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民间借贷

撤诉民间借贷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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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能否撤诉

  民间借贷可以撤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7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一个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履行了义务的,有权要求其他具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因此,债权人一方撤诉,并不代表或者并不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债权的主张。  如果,多个债权人之间并非连带关系,那么单一的债权人撤诉,就更不会影响其他独立债权人的债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