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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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务转让什么意思?

一、我国债务转让是什么意思?

我国债务转让什么意思?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民法典》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民法典》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怎么办?

不得发生债务转让,债务转让行为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规定与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一样,都明确规定了由债务人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要件。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债务人要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债务转让协议。与此同时,债务人转让债务给第三人,因为涉及到债务清偿的问题,这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的话债务转让行为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与他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要尤其注意保留欠条等证据,同时还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免在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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