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呢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当初的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好了债务偿还时间,那么债务人能够提起履行债务吗?针对这个问题,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提前履行债务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呢

某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投资某项目,贷款期限两年。由于工程进展顺利,一年就投产,并盈利20万。公司想提前一年还贷20万,银行会答应吗?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务辁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而会使相对人失去的利益,称为期限利益。当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务人可以抛弃期间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领,例如无偿保管合同。当期限利益既属于债权人又属于债务人时,当事人一方抛弃期限利益的,应该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抛弃的期限利益,利益人不得请求返还。对于侵害对方期限利益的,由侵害人负赔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期限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增加的费用,是指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而导致债权人要比债务人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多支付的一部分费用。例如,甲方从乙处购买水泥,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在某日将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库房内,而乙提前3天送货导致甲多方付了库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为这种“增加的费用”。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川如果由债权人自己.承担,那么实际是损害了债权人的期限利益因此,该费用由债务人自己承担,这样一来,债权人的利益就没有因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而受到损害。

债务人请求提前履行债务,是请求变更合同。合同变更,需双方同意。在影响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要债权人同意,当泌须弥补他的损失。所以,银行会答应吗,一般取决于银行的利益权衡。这里特殊的是,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需债权人同意,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变更。也就是说,提前还贷20万若对银行并无不利,某公司可不问银行态度直接依法还贷。法律如此规定,大概是因为提前履行债务,是加快交易进程,有利经济发展,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立法者乐见其成。

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小编整理带来的有关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TAG标签:履行 债务 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