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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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的债务债权处理

行政单位的债务债权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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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行政单位也一样,如果是有债权债务的话,作为一个平等的民事责任主体,是可以进行诉讼的。当然,行政机关对于自己的债权债务也是有自己的一套流程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