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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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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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理措施都有哪些

1、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2、债务清理措施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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