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律师解答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如何构成的?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如何构成的?
律师解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