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当前位置 /首页/知识产权/商标/列表

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需要什么条件?

一、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需要什么条件?

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需要什么条件?

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应在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后一年内提出,以商标注册证明文书记载的注册时间或者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的资助:

1、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3、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4、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5、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二、商标注册后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我国法律规定是10年,自核准注册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商标有效期满了,需要继续使用,那么就得在期满6个月以内进行申请续展注册,这个期间,如果未能提出申请,那么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了,还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商标有效期也是10年。

2.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那么不要放弃,毕竟会存在一些恶意的异议,这个时候,需要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给出合理的证明,证明异议的不成立。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有些决心,给出准确而且专业的判断,合理的东西需要努力去争取。

3.商标续展的审核一般比商标注册简单一些,但是依旧需要到商标局办理,权利人自己需要准备好资料,可以选择商标代理,交给商标代理去办理,但是自己也需要主动积极,尤其是在到期后,一定要主动积极去延续,不可以掉以轻心。

按照规定,商标的使用期限自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之日开始算起,十年内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十年期满后若要继续使用,需要在商标续展期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后的使用期限还是十年。

TAG标签:境外 商标注册 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