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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后可以抢注吗

商标注销后可以抢注吗

商标注销后可以抢注吗

不可以抢注,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活注销注册商标,其后果为商标注册人失去该商标专用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在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发生商标出处的混淆,本条特别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其次,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

也就是说

1、过期后6个月的宽限期。

2、原商标人可以优先重新注册,保护周期为12个月。

以上条件失效后,任何人都享受注册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商标注销之后,如果其他人需要申请这个使用的商标的话,一般是在保护期之后才想到这个是有一年的保护期,还有考虑到六个月的宽限期,所以说总共有一年半的保护期。

商标的抢注肯定会有一定的法律条件进行约束,所以即使自己不能合理的使用有关的规定,但是法律的规范自己还是要遵守的的,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难度还是较大的,因为有着时间的限制,所以抢注的时效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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