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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著作权如何申请保护?

文字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在特殊情形下的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以对作品的支配权为客体的民事权利。文字著作权的内容即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的核心,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保护水平的高低的重要标准。

文字著作权如何申请保护?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条件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文字著作权的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文字著作权登记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4、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5、权利归属证明;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字著作版权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文字著作版权缴费要求: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申请流水号。办理文字著作权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受资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文字著作权想要申请保护可以通过申请版权来保护,文字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授权书,作品说明书,作品的样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还有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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