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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冲突的方式有哪些

一、解决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冲突的方式有哪些

解决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冲突的方式有哪些

1、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著作权和邻接权有什么区别?

1.邻接权的主体大多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大多是自然人。创作是为思想和情感寻找形式的过程,是设计和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思到表达的过程。概念主要是一种内在活动,所以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作者。邻接权作为一种传播权,其主体是新闻媒体和其他组织或法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结果。例如,如果某个人录制一张歌手的专辑出售并获得利益,那么邻接权保护这种利益。“。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一般不涉及除表演者权以外的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并不广泛。在列举了作品的多种使用方式后,该法还规定了一般条款,即“2人以上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受到作品中2人以上的限制。例如,在表演一件作品时,表演者有权允许他人录制并获得报酬。然而,如果2人以上的表演作品不同意,表演者的许可无效。由此可见,传播者所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反对他人与未经授权的著作权人合作的权利。著作权人享受的著作权可以决定是否要自己锻炼。

邻接权的原液指的是著作权的凝结权,确切的含义说的是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临界权主要包含了出版权表演者权以及录音制品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当连接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的时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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