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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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侵犯计算机著作权

呼市侵犯计算机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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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损害赔偿数额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5条的规定。第三:“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损害赔偿数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第二:“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确定”《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据此,侵犯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下列三种:第一,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