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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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

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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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一个朋友委托爷爷创作东西,那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

对于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对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作出了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该条规定允许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使得相较于其他各国著作权法,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具有十足的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