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可以。
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
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证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
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
期限为6个月。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四条
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发给申请人。需要对公证书作撤销或者更正、补正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后十日内完成。复查处理决定及处理后的公证书,应当存入原公证案卷。
公证机构办理复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但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