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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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谁

一、仲裁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谁

仲裁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谁

被执行人是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的当事人。执行人是法院,也称执法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关键的是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等等,因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让填写财产清单,同时也让签执行风险告知书。

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与失信。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2、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

3、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4、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四、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执行人在不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下就会变成失信执行人,那么申请人就会申请强制执行。失信执行人会被人民法院列为黑名单的,以后是不可以高消费的,不可以进行贷款。直到失信执行人履行自己义务之后,人民法院才会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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