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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决定是什么意思

一、存疑不起诉决定是什么意思

存疑不起诉决定是什么意思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条件: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起诉的有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一般采用的是疑罪从无的形式。意思也就是如果案件的证据尚不充足,不能构成犯罪的面条的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作出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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