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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总经理谁的权利大?

一、执行董事总经理谁的权利大?

执行董事总经理谁的权利大?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的董事会有任免公司总经理的权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执行董事权力高于总经理。

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在存在前述执行董事的情形下,公司应当为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那么应该基于这一前提,在同等环境下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地位进行比较。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未设董事会时,一般囊括在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总经理除予以详细列举的职权外,其他职权是由董事会/执行董事予以授予的。由此可知,执行董事的地位与职权均高于总经理,总结一下之前所提到过的三方: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股东,他们的地位分别是股东高于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高于总经理。

二、哪些人可以担任董事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显然股东可以担任董事会的成员吗是肯定的,只是有以下股东资格限制条件:

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2、我国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综上所述,股东可以担任董事会成员是毋庸置疑的,但只要该股东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都是可以担任董事会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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