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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多长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多长时间?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多长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赋予了其一定的行使期限,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此时债权尚不存在,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如果合同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订立的,或者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该民事合同就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欺诈、胁迫的一方,或者是重大误解方都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在除斥期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