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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务合同如何补偿计算?

未签订劳务合同如何补偿计算?

一、未签订劳务合同如何补偿计算?

按照员工月工资的双倍进行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处罚是什么?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三、用人单位拒绝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解决方式?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相关的法律,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本人去找新工作,不会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在员工和劳务公司构成劳务关系的同时就必须要及时的签署一份劳务合同,并且劳务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需要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集体签署。如果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及时签署劳务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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