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执行案件合议庭原告和被告必须要出庭吗?

执行案件合议庭原告和被告必须要出庭吗?

一、执行案件合议庭原告和被告必须要出庭吗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如果委托了代理人的,可由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例外,离婚案的原告和被告原则上都应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用合议庭

绝大多数的民事案件都是用合议庭审理的,合议庭的职责是: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

(二)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

(三)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

(四)评议案件;

(五)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

(七)制作裁判文书;

(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

(九)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三、民事诉讼中合议庭是如何组成的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议庭案件的审理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在场,从而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如果在审理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行为,那么执法人员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其目的也是为了给予案件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