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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说退赃可以缓刑可信吗

检察院说退赃可以缓刑可信吗

一、检察院说退赃可以缓刑可信吗

是可信的,退赃并愿意缴纳罚款足以说明自己悔罪的态度,如果案件的情节不是非常严重的话,本人又认罪,有悔罪态度,判处缓刑不会继续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处理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部门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上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良好,有积极退赃的行为且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判缓刑。缓刑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需要由相关机构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行为,需要撤销缓刑的决定,要新罪和旧罪一起处罚,并且不再对该犯罪分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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