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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算治安处罚吗?

有期徒刑算治安处罚吗?

一、有期徒刑算治安处罚吗

有期徒刑不算治安处罚。有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主刑还有:管制、拘役、无期徒刑和死刑。此外,还有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

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

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对违法者的处罚有两种,一种是治安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前者是针对于未上升到犯罪的情形下才会实施的行为,而对于后者是当事人已构成犯罪给予的处罚,对于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处罚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对于有期徒刑是属于刑事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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