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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不还怎么办?

一般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不还怎么办?

一、一般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不还怎么办

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则涉嫌非法侵占,可以报警处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2、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3、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三、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判断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因为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对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委托物侵占只能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占有物只能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欺骗被害人,使其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进而非法占为己有的,成立诈骗罪。行为人接受委托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将财物占为己有后,在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虚构财物被盗等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为人的返还义务的,仅成立侵占罪(欺骗对方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恶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如果侵占他人财物不还的,那么被侵占的一方是可以选择报案,只要构成刑事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有期徒刑,所以,他人的财物是不能随意的侵犯,但财产的认定也只分为三种:保管的财物,遗忘物、还有埋藏物才能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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