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应依照哪些程序?,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一、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依照哪些程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依照哪些程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依照立案、开庭、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的程序进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民事上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三、第一审和第二审有联系吗

有联系,一般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

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任何不服的,那么是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处理,在处理时就需要先由本人写上诉状,只有确定法院可以立案才会依法的审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只有证据齐全能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自己的诉求就可以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