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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移送公安后是否中止?

一、民事案件移送公安后是否中止?

民事案件移送公安后是否中止?

如果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案件终结后再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理,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三年之内。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等立案后,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如果发现涉及到刑事犯罪,法院会中止民事审理,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这样,公安机关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先处理刑事案件部分,等判决后,法院重启之前中止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