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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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

1、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时,如果你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的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4、委托律师的话,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上述的这些内容。如今,我国各级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度,因此当场就需要告诉立案人案件是否立案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的话,可以通知其不足相应的材料。关于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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