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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链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间接证据的法律特征

间接证据链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一个案件中的间接证据往往呈现复数性,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不同类型的法定证据或者某种类型的法定证据数量众多;其次,单个间接证据通常仅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事实有机联系起来方能起到完整的证明作用;再次,单个间接证据在证明力上往往存在瑕疵,需要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最后,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需要审判人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形式上相互独立而实质又密切关联的间接证据独立审查、综合判断,剖析间接证据间的逻辑关联,形成证据链条后方可定案。

二、通过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注意的问题

人民法院可以利用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通过对间接证据的分析认定案件事实。

1、应当具备的条件。首先是争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没有直接证据,或者曾经存在直接证据但已经毁损、灭失。其次是存在多种间接证据,每一间接证据均从不同侧面指向部分案件事实。最后是间接证据所形成的证据链条能够得到确定的唯一结论。

2、应当坚持“两个审查”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原则。所谓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是指依法审查和独立判断的结合。依法审查证据,要严格遵守法律有关当事人举证、质证和人民法院审查认定证据的基本规则,以及依照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组织证据交换等相关程序性规定,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程序权利,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及相应民事实体法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独立判断证据,则要求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官职业道德(即良知)、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即理性)进行独立自由的判断。二是坚持综合审查判断证据原则。综合审查判断,首先是对不同的间接证据充分认证,其次还要结合案情就所有涉及的法定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不同的间接证据可能会存在瑕疵以至于证明力相对欠缺,客观上需要综合审查予以补强。不同间接证据指向的部分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需要综合审查判断。间接证据之间是否有逻辑关联、能否互相印证、能否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需要通过综合审查和判断才能够得到结论。依据推理得到的结论是否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也离不开综合审查判断。

综上所述,关于间接证据链,我们要注意,在使用间接证据的时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的,而且,不能因为是间接证据,就随意捏造证据,扭曲事实,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我们必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漯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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