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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仲裁裁决由哪级法院执行

一、一般仲裁裁决由哪级法院执行?

一般仲裁裁决由哪级法院执行

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

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二、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肯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非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否则基层人民法院一般是没有权利直接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向法院递交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