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打官司流程是怎样

打官司流程是指一般民事诉讼流程:

打官司流程是怎样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受理(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 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 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解,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判决。

不同意裁判:

(1)裁定自可在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