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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是什么

民事纠纷立案程序主要有:

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

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五、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六、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相应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上诉,作出受理上诉决定后,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法院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