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协议不给钱算胁迫吗 普法法律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1.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受胁迫后的合同效力和权力无效。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除斥期间一年。 TAG标签:协议 诉讼仲裁 不签 给钱 胁迫 诉讼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