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何界定遗失物的 普法法律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2.5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式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TAG标签:遗失物 法律 诉讼管辖 诉讼仲裁 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