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2.7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TAG标签:公民 诉讼仲裁 人身自由权 诉讼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