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民事执行案件审理期限

看情况:
其一、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其二、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执行案件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