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16条内容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1.6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TAG标签:民法典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