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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

一、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

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

认购书的定是不可以退的,购房时,在签订正买卖合同之前,经常会先签订《认购书》(或《购房意向书》),确定购房意向的基本条款的现象。因《认购书》的签署和履行产生的争议也不少。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二、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呢?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

实践中,围绕着“认购书”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属于被忽悠状态的,并没确定肯定购房,只是被销售人员忽悠得赶紧下单占位,且签约对于到期不签正式合同可能面临定金罚没的后果,销售人员往往也不会认真提示。等签署过后回家再一思量,有些人就不再想买了,但提出不买,开发商就会说定金不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五条的意思是,不管名字是什么,如果这个书面文件的内容非常完善,具备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就可以当买卖合同来认定。这里的事,在本文中先不分析。)

民事主体在购买房屋时,一般都需要签署认购书,一般来说,若不是由于开发商的缘故,导致的房屋不能按时交等情形,公民在签订认购书时支付的定金是不会被退还的,即使此种情形上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处开发商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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