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持械劫狱罪司法解释 普法法律网 妨害司法罪 2.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劫狱 持械 聚众 司法解释 #